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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环氧地坪工程施工合同
合同编号:美居装饰00000001
发包方(以下简称甲方):
承包方(以下简称乙方): 广州市美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以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经双方友好协商,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。
第㊀条、工程名称: 环氧地坪施工工程。
第二条、工程地点: 。
第三条、工程承包的范围和方式:
1、承包范围:清单内的环氧地坪施工。
2、本工程承包方式为:总价包干。
第四条、工程造价:
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面积为 2395 平方米,环氧地坪施工(包工料)单价为 45 元每平方米,总价为¥ 元(人民币大写) 整。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形式,总价包干,工程量变动以工程清单单价来计价!
第五条、款项支付及结算:
1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,甲方须向乙方预付定金:按合同全款的 %,金额¥ 元(人民币大写) 。
2、乙方进场施工进度过半后,甲方须再次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金额30%的工程进度款,乙方开具等数量的收据。乙方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后,甲方须付给乙方合同总价余下的尾款,留总额5%做为质保金,质保期满如工程无问题出现,甲方向乙方支付完质保金,乙方开具等数量的收据。
3、甲方如不按期付款视为违约,乙方有权处置包括未施工、已施工之所有材料及向甲方索赔。
4、公司账户: 。
5、本工程设施保修期六个月,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。
第六条、工程工期:
1、本工程制作、施工、安装开工时间为:以甲方书面形式通知为准。
2、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作业条件(包括准备施工图纸等)。
3、该工程需符合双方约定的要求,不符合要求部分需进行整改,如不进行整改仍要求进行施工的,乙方不负责任。
第七条、权利、责任、义务
1、本工程实行工程授权人和联系单制度,施工进度、工程质量、工程变更、工程量的确认等施工管理均由授权人以联系单的形式进行。
2、甲方授权联系人人为_______,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,作为甲方指定的授权人以及联系人,负责验收审核、付款审批、价款确认签署竣工文件等事宜。乙方授权联系人为_______,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,如果更改授权人或联系人,应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。
3、联系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管理,无权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,如果施工内容确需变更的,应由双方授权人签字、单位盖章确认。
4、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、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以及变更的签证。
5、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按实支付工程款,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而影响工程进度的,工期相应顺延。
6、乙方负责对本工程的进度计划、施工管理、技术管理、风险管理、材料设备、工程质量、安全等方面的全面管理。
7、如有施工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,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工程量增减的,乙方有权按实结算。
8、工程竣工后,甲方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,若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施工部分的竣工资料,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资料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,视为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,甲方应按合同规定5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工程款。
第八条、违约和赔偿:
1、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本合同,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(30%)的违约金.
2、除不可抗力外,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,则甲方自逾期之日起,每天的违约金为未支付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二(0.2%)的违约金。此项违约金不得超过逾期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二十(20%)。
3、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第三人因素致使本合同确不能继续履行的,双方应在有好平等的基础上协商终止合同,双方互不承担责任。
第九条、合同争议处理及其他:
1、争议解决: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凡因合同议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,双方可协商解决。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2、本合同在执行期间,若有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协商,另订附则于本合同之内,所有法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十条、本合同附件及份数:
1、本合同附件为:《环氧地坪漆工程量清单》。
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合同正文为准。
2、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告生效。
3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 乙方:广州市美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
授权代表: 授权代表:
联系电话: 联系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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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 日期: